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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商业企业:并购或者被并购

2010-07-18 来源:21世纪药店 

  并购正在成为中国药品流通行业最热门的话题,也是各地医药商业企业最现实的抉择:要么并购,要么被并购。商务部官员7月2日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正在制定的全国医药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最快将在第三季度公布,其中对药品流通企业兼并重组给予政策支持、提高行业集中度是重点工作之一(据2010年7月3日《上海证券报》报道)。药品流通业并购重组的好戏、重头戏即将上演。

  并购是药品流通企业做大做强的捷径,被并购则是中小商业企业活得更好的现实选择。按照并购企业的行业关系,人们通常把并购分为三种形式:优势企业吞并劣势企业的横向并购;按照产业链向前或向后并购的纵向并购;横向纵向并购兼具的混合并购(包括产品扩张型、地域扩张型、纯粹混合型)。具体到时下的药品流通行业,又多了药店联盟这种创新型并购形式——姑且称之为目标捆绑式并购——即通过规模扩张应对市场竞争、提高话语权的复合型并购,有的涉及到产权与股权甚至以捆绑上市为目标,有的则只是采购、配送等业务上的简单联合。从目前形形色色的药店联盟看,上述几种并购形式兼而有之。

  据有关资料,截至2008年底我国的药品批发企业达到13000多家,规模最大的商业企业前三强的市场份额只有20%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70%以上的比重,美国医药商业前三强的集中度更高达96%;而在我国36.5万多家的药品零售店中,连锁药店的数量只占药店总数的1/3。整个药品流通业的产业集中度有着很大的提升空间。

  并购重组是推进药品流通业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途径,是解决行业集中度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市场竞争力较弱等“多小散乱低”积弊的必由之路。尤其是去年年底商务部接管药品流通行业的管理职能后,态度鲜明地把提高行业集中度作为重要目标之一。显然,在新医改加快实施的大背景下,并购是符合这一政策要求和市场需求的最直接、最有效手段。

  并购,还是被并购?这取决于相关企业的战略、目标、定位以及竞争力、整合力等核心要素。可以肯定的是,随着新型工商共赢关系共识的建立与新的健康营业模式的逐步探索,属于中小流通企业的“黄金岁月”就要到头了。对于那些采取攻势的主动并购方,首先要把并购前风险的控制防范、并购中“1+1>2”协同效能的发挥、并购后的全面深入融合作为重中之重。对中小企业与药店来说,更要克服“一亩三分地”情结与“敝帚自珍”心理,以主动的姿态与积极的方式参与到并购中来,善于借力、借资、借势做强做大企业。毕竟,在竞争日益白热化的当下,活得好、活得长久才是最重要的。

[责任编辑:毛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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