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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扩大居民医保覆盖面 学生儿童必须参加居民医保

2010-07-21 来源:西海都市报 

  今年,西宁市社保局将继续扩大全市学生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面,使更多的学生儿童纳入社会医疗保险范围。

  7月19日,记者了解到,目前,西宁市上一年度中小学校、幼托机构的学生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人数为7.8万人,大约只有一半学生儿童参保。为了让更多的学生儿童享受到更好的医疗待遇,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等,明确要求全市中小学校、幼托机构学生儿童必须全部参加城镇居民医保。

  西宁市社保局相关部门负责人提醒,由于西宁市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年度已变更为自然年度,参保时间共计16个月(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学生除缴纳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正常年度个人参保金40元外,还须另外缴纳2010年9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过渡4个月的个人参保金13元,今年每人共缴费53元。同时,为了保持参保享受待遇的连续性,家长应在8月31日前为学生儿童参保缴费,并在9月开学时,将学生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缴费凭证(复印件)交班主任。低保和重残儿童居民医保费由民政部门代缴,只提供低保或重残证件(复印件)。丢失缴费凭证的学生儿童家长可到户籍(居住)所在区社保局开具已参保证明。

[责任编辑:毛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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