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29 来源:健康报
<p> 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要求原则上每个市县要办好一所公立中医院,不得随意将公立中医院撤消、转型。</p> <p> 该《意见》提出,5年内基本实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要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并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中医诊疗器和必备中药。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有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以中医为主或能运用中西医两法的乡村医生,为群众提供基本的中医药服务。</p> <p> 根据该《意见》,海南省将进一步增加中药品种报销目录,提高中医药项目的报销比例,降低中医药项目的报销起付线。同时,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中医医疗服务领域,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允许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诊所等。</p>
[责任编辑:毛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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