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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品目录》执行百姓能享实惠

2010-10-10 来源:华西都市报 

<p>  本月起,我省(四川)将执行2010年版的《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设置一个月过渡期,原《药品目录》(2005年版)从今年11月1日起停止执行。《药品目录》是我省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员药品费用,强化医疗服务管理的政策依据及标准。&ldquo;和2005年版的目录相比,新版主要是扩大了药品范围,老百姓能够享受到更多实惠。&rdquo;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说。</p> <p>  新版《药品目录》分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3部分。与2005年版相比,2010《药品目录》西药增加了111个,中成药增加了91个,民族药增加了5个。西药部分甲类增加34个,乙类增加71个,中成药甲类药品增加19个,乙类药品172个。据介绍,《药品目录》内的药品由政府定价,《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凡未实行政府定价的,社会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对执行情况,要纳入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和定点服务考核范围。鼓励医师按照先甲类后乙类、先口服制剂后注射制剂等原则选择药品,鼓励药师首选相同品种剂型中价格低廉的药品。</p>

[责任编辑:毛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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