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11 来源:成长网
<p> 前不久,在吉林省永新医药物流配送中心隆重举行了吉林省国家基本药物统一配送发车仪式。参加此次仪式的有省卫生厅厅长隋殿军、副厅长秦海涛,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臧友维,长春市政协副主席宋勇,长春市卫生局局长齐国华,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邱清扬等,国家基本药物供应商、配送企业、试点地区基层医疗机构的代表也出席了发车仪式。</p> <p> 省卫生厅厅长隋殿军在发车仪式上指出:“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快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要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确保基本药物价格合理和质量安全’。各级卫生部门和广大医务卫生工作者要深刻领会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要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进一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建设,严格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管理,促进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全省基层医疗试点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供应企业要保证药品生产质量,确保足额及时供货;配送服务企业要保证配送时效性,确保国家基本药物配送安全、及时。通过各方面共同努力,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为人民群众健康保驾护航!。”</p> <p> 据悉,按照卫生部等九个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我省积极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今年3月1日正式启动了国家基本药物统一配送工作。确定了长春市6区4县(市),通化市2区5县(市),松原市1区4县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九台市、农安县等16个县的乡镇卫生院为我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建立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地区,共计34个县(市、区),卫生服务机构比例为36.48%,乡镇卫生院比例为32.86%。</p> <p> 我省还先后制定下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2010年度吉林省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关于公布吉林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名单的通知》;《关于印发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相关配套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补偿机制〉》;《关于认真做好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工作的通知》。</p> <p> 今年2月26日,在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了《吉林省2010年度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实施招标的通知》后,递交资质的企业共计33家。经过初审,筛选出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共计16家。经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现场考核、综合评审,将符合条件的药品配送企业名单报省政府批准,最终确定公布了永新医药等14家企业为国家基本药物统一配送企业。在此次发车仪式上,永新医药集团展示了第二批30辆专用配送车辆,至此,该公司累计投入到国家基本药物统一配送的专用车辆达到50余台。</p> <p> 永新医药集团是吉林省知名的医药经销企业,在全省八市一州建立了完善的分销网络;2005年投资建设了符合GSP标准的现代化医药物流配送中心,去年投资建设的新的现代医药物流中心也即将投入运营,形成了覆盖吉林省全境的物流配送保障体系。</p> <p> 在发车仪式上,永新医药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永新表示:“永新医药成为2010年吉林省国家基本药物统一配送企业之一,是永新人引以自豪和骄傲的事情,永新医药决不会辜负政府和广大群众的信任,一定会把国家基本药物统一配送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担当社会责任,服务大众健康!”</p> <p> 发车仪式结束后,到会领导和代表在永新物流车辆调度监控中心,通过车载全球卫星定位监控系统(GPS),在LED大屏幕观摩了基本药物配送车辆调度及在途运行状况。</p>
[责任编辑:毛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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