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13 来源:云南网
<p> 2010年版《中国药典》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保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四项措施,切实抓好药品生产企业新版药典的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的质量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p> <p> 宣传培训 通过广泛宣传,充分认识执行新版药典的重要意义;要求企业根据实际购买配备新版药典,积极组织有关企业质检人员参加培训确保每个岗位操作规范,保证产品质量安全。</p> <p> 明确责任 指导企业做好基本药物处方、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及原辅料控制标准的修订工作。督促生产企业仔细对照新版药典,修订完善质量控制文件和检验操作规程,配备完善生产设备、检验仪器,确保所生产的药品严格按照GMP和新版药典的规定实施。</p> <p> 加强管理 对每个品种的基本药物进行认真梳理,比较相应品种检查项目和检查方法的变化情况,不能全检的原料、成品要求企业限期实现全检,并将相关资料纳入企业监管档案;加强与企业沟通,了解新版药典中中成药标准对生产企业的影响,帮助企业解除实际困难,针对自身无法回答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上级药监部门和药检机构,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推进新版药典顺利实施。</p> <p> 强化检查 在对生产企业的各项检查中,严格执行GMP检查标准和新版药典要求,对企业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确保全市药品生产企业在规定时限内达到新版GMP和药典要求,促进药品质量全面提高。</p>
[责任编辑:毛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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