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15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p> 山西省近期开展创建省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中心(站)评审工作,以落实年初全省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p> <p> 该省提出,申报创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具有良好的社区卫生服务基础,能积极开展各项社区中医药服务,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有明显的优势和特色。在基本达到《山西省卫生厅创建省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中心(站)评估标准》,经过自评、初评、复评后,授予“山西省卫生厅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中心(站)”荣誉称号。</p> <p> 山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将不定期赴部分地区开展检查和指导,采取多种形式听取社区居民意见,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对于不符合有关标准和弄虚作假的,将取消省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评审资格,并予以严肃处理。</p>
[责任编辑:毛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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