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15 来源:柞水新闻网
<p> 柞水不断深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所)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的 “三统一”机制,着力推进药品购销体制机制创新,整体实现“三统一”药品零差价销售。</p> <p> 该县按照 “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公平公正、依法监督,竞标竞价、合同配送”的原则,成立医疗机构药品 “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县卫生部门针对药品统一配送合同的签订,协调、处理医疗机构与药品配送企业之间存在的问题,督促医疗机构执行省、市制定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目录》,并将 “三统一”作为卫生工作重要内容进行考评;县工商部门对中标企业、配送企业和医疗机构违反合同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查处;县物价部门审核备案中标药品价格,并督查执行情况;县监察部门对 “三统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加大了对医疗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的查纠力度,规范了药品采购,遏制了药品采购和医疗设备采购中的商业贿赂行为。</p> <p> 目前,该县16个乡镇卫生院已经全部按照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制度要求使用了配送的药品,并对库存药品按照零差价进行销售,部分村级卫生室也已使用药品配送企业配送的药品,全县全年累计配送药品达40余万元。</p>
[责任编辑:毛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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