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26 来源:新华网
<p> 接近发展改革委的权威人士21日透露,发展改革委已经完成了对基本药物价格的调整,但由于后续仍有很多工作没有完成,所以目前还不会马上公布。但定价思路肯定是要变化的,甚至包括公布和执行的方式也都可能会有调整。</p> <p> 2009年8月,基本药物目录(基层版)307种药品正式公布,作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设立里上下两级的其中一层,基层版目标覆盖全国城乡基层医疗机构。</p> <p> 与此同时,按照规划,二级以上大医院基本用药目录也应在随后尽快出台,但由于各方利益纠葛,直至今天,被称为“豪华版”的大医院版不仅仍丝毫未有公布迹象,就连各界对其的期待也逐渐冷却。</p> <p> 事实上,也正因为各界对于价格的高度敏感,6月开始,发展改革委采用了企业成本调查和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定价调研,各相关品种代表企业的成本数据等在一定程度上都作为参考。</p> <p> 但现在发展改革委定价也不能解决的问题在于,在基本药物定价后,各目录内的企业还必须经过各地卫生系统招标采购这一关——由于目前各地集中招标采购仍以大幅降价为主,基本药物定价后的价格,还必须经过招标的再次“砍头价”。</p> <p> 目前,各地对超低价恶性砍价和低价中标等问题已经反响激烈,在基本药物再次大幅降价后,成本压力之下,一些品牌企业的暂停供应或退出已经不难预测。</p> <p> 关于基本药物价格下调,较为集中的观点都将这一可能的平均下调幅度指向了现有价格的20%~30%。对此,发展改革委价格司相关负责人在公开场合曾多次表示,基本药物定价高度敏感复杂,价格调整仍在进行中,并没有确定最终降幅。</p> <p> 上述权威人士进一步透露,在对基本药物推行范围的修正后,此次调整则更多地考虑了和基层市场价格水平保持衔接——“如果这个品种在基层大家都卖得低,就只能按照平均的成本核算,对那些成本较高的品种,企业只有自己想办法去消化。”这也就意味着,在剔除大城市、大医院市场的“全国通盘”考虑后,以基层实际需求和价格承受为主的这一轮基本药物价格下调,已经确定无疑将以更大力度在市场上重新洗牌。</p>
[责任编辑:毛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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