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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出现邻国药品 多以边民互市方式入境

2010-10-27 来源:会泽县商务局 

<p>  根据《药品进口管理办法》,进口药品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或者《进口药品批件》后,方可办理进口备案和口岸检验手续。然而上述药品是如何进入我省境内并且逃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查呢?</p> <p>  据了解,云南的进出口企业在云南省进出口检验检疫局均有备案,有卫生注册登记的企业进口药品的批次、数量在检验检疫局亦有登记,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也会经常性的对这些批次的药品进行检查。云南省进出口检验检疫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因为独特的地理位置,这些药品大多是以边民互市的方式进入我国境内的,因此其进口数量等信息在检验检疫局无从查证。</p> <p>  记者从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我国进口的药品一般是国内不能自主生产的抗生素或含有激素类的药品,及治疗癌症等疾病的药品。上述药品生产成本很低,且主治范围都属于风湿、头痛等常见类疾病,国内可以自主生产,并且能够满足患者需求,因此我国不会进口此类药品,此类药品也无法取得合法的《进口药品注册证》。</p>

[责任编辑:毛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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