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14 来源:厦门商报
<p> 基本药物配送纳入电子监管,药品来源去向一目了然。经营企业信用分级管理,严格监管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信息系统不断完善,我市药监部门从多环节监管保障,让百姓在基本药物使用上更有保障,更加安全可靠。</p> <p> 加强基本药物生产环节的监管。对厦门7家生产基本药物的企业,全部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试行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规定并落实现场监督检查覆盖率必须达到100%,对每家企业每年日常监督检查不少于两次;对4家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实行驻厂监督检查制度,每家企业每月至少驻厂监督检查一次。</p> <p> 减少药品流通的中间环节,是降低药品价格的重要举措。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处处长刘秋红介绍,厦门市严格采取“两票制”,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在药品购进、验收、储存、销售等环节的质量管理,严格执行购销药品必须“票(发票)、货(药品)同行”和“票、账、货相符”的规定。“中间环节减少后,直接减少了药品加成,百姓才能受益。”</p> <p> 药品是特殊商品,一旦百姓反映问题,第一时间追溯来源、用药人群情况是召回处理、及时反应的保证。刘秋红介绍,厦门市已经把基本药物配送全过程通过电子监管网络系统进行监管。目前,15家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电子监管入网登记审核工作已完成。药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各个环节都受到监管,相关资料可以即时调出查询。</p> <p> 从明年起,厦门市所有药店将纳入安全信用体系。“每家药店都有日常监管绿皮本,上面有评分记录。消费者投诉反映也将被考虑,违规情况一旦被证实,这家药店肯定就不能被评为守信。”刘秋红介绍,在此之前,厦门市药品批发企业已经纳入该体系,企业信用被划分设定4个等级,分别是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一旦被列入失信范畴,药监局将对其增加日常监管次数,通报、公示其名单,严重的依法处置,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p>
[责任编辑:毛迪]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汇园国际公寓酒店G座2305室
邮 编: 100101
电 话: 010-62126696
传 真: 010-84986602
邮 箱: zgyywzxh198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