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14 来源:佛山日报
<p> 佛山市20日将正式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国家和省的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对参保人员实行零差率销售,市民在基层医疗机构看病开药将更便宜。</p> <p> 昨天,市政府召开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会议,市、区卫生局、人社局、发改物价局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天明,副市长麦洁华出席了会议。</p> <p> 首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医疗机构包括禅城、南海、三水、高明的28家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医院(卫生院),以及所属的约198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和门诊部等分支机构。这些医疗机构将全部配备使用307种国家基本药物和244种省增补的基本药物目录药品。这551种基本药物将成为各公立基层医疗机构的首选药物,对参保病人实行零差率销售(非参保病人暂不实行零差率销售)。</p> <p> 市卫生局副局长谭光明说,针对一些医疗机构特殊需要,我市临时补充了118种相关药品。市人社局表示,我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拟对公立基层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上调2%。</p> <p> “中央下拨我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资金1100万元,将以‘以奖代补’的办法,对医疗机构进行合理补偿。”周天明说。我省已明确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乡镇卫生院被纳入事业卫生单位改革的公医一类。同时,我省将同步推进基层医疗机构的绩效工资制度。我市实施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制度的方案已上报省卫生厅。</p> <p> <strong> 新闻链接</strong></p> <p><strong> 零差率销售</strong></p> <p><strong> 降低药品价格,也就是采用政府打包采购的方式,压缩药品流通领域的中间环节,取消药品的批零差价,将药品价格降低,让利于百姓。这种做法叫做零差率销售。</strong></p>
[责任编辑:毛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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