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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非公办医疗机构将可纳入医保

2010-12-20 来源:华商晨报 

<p>  未来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将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同时公立医院医生有望到民营医院进行交流。</p> <p>  国务院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社会资本可以兴办赢利性以及非赢利性的医疗机构,改善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执业环境。</p> <p>  昨日,辽宁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王大庆表示,社会资本办民营机构将有利于增加医疗卫生资源,扩大服务供给,满足市民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p> <p>  目前,我省有民营医院近300家,占全省医院总数的35%左右,民营医院发展水平和公立医院相比有较大差距,全省的民营医院只有一家达到三级以上,二级医院有30个左右,民营医院床位数占全省总床位数不足9%。</p> <p>  近期卫生部将针对社会资本办医下发配套文件,鼓励支持民营医院发展。</p> <p>  我省将根据国务院、卫生部的相关文件制定我省政策。王大庆介绍,今后,社会资本举办民营医疗机构,让患者享受有层次的医疗服务的同时,也将引导医院之间的竞争,让公立医院感受压力,提高公立医院质量、服务,完善服务体系。</p> <p>  王大庆介绍,未来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民营医院执业环境将得到改善,加强医生之间的交流,执业医生培训、职称、保障与公立医院一致,公立医院医生与民营医院医生有望定期交流。</p>

[责任编辑:蒋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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