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25 来源:新华网
<p> 从25日起,浙江省的海宁、定海、岱山等县(市、区)正式开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用药品全部按进价进行零差价销售。</p> <p> 来自浙江省卫生厅的信息显示,截至当日,该省共有72个县(市、区)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80%。</p> <p> 其中,杭州、绍兴、宁波、舟山4个市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率达100%。</p> <p> 作为浙江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着力点之一,今年2月份起,杭州市的上城、下城、拱墅、桐庐、临安,湖州市的吴兴等试点县(市、区)首批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7月份,第二批县(市、区)陆续开始实施基本药物制度。</p> <p> 统计显示:截至11月底,浙江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社区医疗机构,药价平均降幅达34.02%,累计减少群众药费支出10.64亿元。</p>
[责任编辑:毛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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