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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连锁经营亲历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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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连锁经营亲历记

2019-01-04 来源:未知 

推进连锁经营亲历记

发布日期:2018-12-27 15:00:27 信息来源:中国商务新闻网

  改革开放40年来,连锁经营在我国流通领域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经从商品销售扩展到服务消费,不仅成为流通业的主导经营方式,而且为老百姓带来了质优物美、价格合理的消费体验,成为流通领域最富成果的重大改革之一。
  由于工作关系,我有幸亲身参与连锁经营改革开放的全过程,感触良多。在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的日子里,我将亲身经历的一些情况记录如下。
  首次将连锁经营纳入政府工作议程
  19世纪末连锁经营发源于欧美,成熟于20世纪50年代,在发达国家发展很快。中国改革开放后,一些研究人员陆续发表介绍连锁经营的文章,个别商业企业在80年代末也开始进行尝试,但始终没有引起政府主管部门的重视。
  1990年,我由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室来到商业部,担任商业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当时正值市场疲软时期,该年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率只有2.5%。为了寻找激活市场的办法,我注意到国外蓬勃发展的连锁经营经营方式。1992年6月,我执笔完成研究报告《发展连锁经营的几个问题》,开始了对连锁经营问题的多年研究。
  1992年12月,我带队去日本考察连锁商业,回国后提交了《日本连锁商店考察报告》,报告中提出:“中国已经基本具备了发展连锁经营的条件”,“应该提上议事日程并加以引导和扶持。”
  1993年1月7日,商业部部长胡平在考察报告上批示:“请政法司、商管司、经研所做些调查研究,共同研讨。”“发展连锁店应同小企业改革、大批发改革、商贸物流现代化结合起来。”这是政府主管部门领导第一次将连锁经营纳入工作议程,把学者和企业家的探索变成政府行为,对连锁经营在中国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1993年3月,人民日报《内部参阅》第13期,头条刊发了我撰写的《我国商业应该发展连锁经营》一文,并加发“编者按”指出:“这篇文章颇有价值,值得经济部门,特别是商业部门的领导同志一读。”进一步扩大了连锁经营在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中的影响。
  同年,全国人大八次会议决定撤销商业部、物资部,成立国内贸易部,商业部部署的连锁经营试点不得不遗憾地画上句号。但分管内贸部的李岚清副总理非常重视连锁经营,他在第一次听取内贸部党组汇报工作时,就明确提出本届政府一定要把连锁经营搞起来,并说“这是件功德无量的事”。自此,连锁经营在中国走上了快车道。
  讲课培训出书宣传普及连锁经营知识
  1993年12月,李岚清副总理听取国内贸易部工作汇报时指出:“现在不少人连什么叫连锁商业都不知道,这次你们开全国商品流通工作会议,可以请个专家来讲一讲,搞点启蒙教育。”会务组决定,利用会议期间的一个晚上由我进行介绍,代表自愿参加。我至今仍然清楚地记得,当晚的会议室坐得满满当当,厅局长们认真听我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的讲解。会后,我应邀到过十几个省市,给商业部门和流通企业进行连锁经营培训。
  在上海的商业系统连锁经营讲座开始前,市商委主任问我,有个外系统的同志也想听听,是否可以?我说,当然可以。结果来的是旅游系统锦江集团的吕国满,他后来成为锦江集团同德国麦德龙公司合资创办的连锁大卖场的副总经理,因业绩突出后来升任麦德龙集团全球执委会成员,成为连锁业界全国知名的翘楚之一。
  为了进一步提高国内企业的经营水平,内贸部和日本通产省达成协议,日本政府资助日本的企业家和研究人员来华进行培训,由日本自由连锁协会负责实施,中国的外国专家局也资助中国企业家去日本考察。这些国际交往与合作,大大开阔了中国企业家的经营视野,也增强了管理能力,提高了中国连锁企业的整体水平。
  1994年4月,我主编的《商业连锁经营指南》专著正式出版。该书包括研究报告、企业调查、合同规章、有关资料共四章,是国内第一部关于连锁经营的专著。我特别高兴的是,李岚清副总理为本书题词“发展商业连锁经营,推动流通事业的现代化。”国内贸易部张皓若部长为本书作序。他指出:“国内贸易部商业经济研究中心较早开始研究这个问题,他们在对国内外连锁商店进行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写了这本《商业连锁经营指南》,对商业连锁经营进行了较为系统的介绍,这是一项有益的工作。”张皓若部长后来英年早逝,我永远不会忘记他对推进连锁商业的贡献。
  把连锁经营列为流通改革和现代化的重要任务
  连锁经营作为一种先进的经营方式,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原因到底是什么?经过国内外的调查研究,我在研究报告中首次提出:“连锁经营作为一种先进的经营方式,其本质是把现代化工业大生产的原理应用于零售商业,实现了商业活动的标准化(商品、服务、店名店貌等)、专业化(采购、送货、销售、经营决策等职能分离)、集中化(商流、物流、信息流等)、单纯化(使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的商业活动尽可能简单)。”后来这个观点得到李岚清副总理的充分肯定,他后来在多次讲话和批示中,都强调过这一点。李岚清同志多次指出:我们常讲商业网点,但由于分散经营,实际上只有“点”不成“网”。只有发展连锁经营,才能真正形成网络经营,发挥规模效益。
  根据李岚清副总理的指示,内贸部成立后一直把发展连锁经营作为工作重点,除了商业管理司主抓外,我担任司长的政策法规司也被赋予起草连锁管理法规的重任。1995年,内贸部陈邦柱部长第一次提出了“五三一工程”重点任务,“五”是指抓好粮油肉菜糖五大商品,“三”是指连锁经营、代理配送、粮食企业政策性经营性业务分开三项改革,“一”是指建设以批发市场为重点的市场体系建设。
  为了推进连锁经营发展,1994年3月,内贸部和国家经贸委在广州召开了连锁经营座谈会,请工作突出的地方内贸部门和连锁企业介绍经验,互相促进。1995年3月,内贸部和经贸委又在连锁企业发展较快的上海召开第二次连锁经营座谈会。李岚清副总理亲自到会作重要讲话,强调指出连锁经营是一场流通革命,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作为商品流通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
  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内贸部撤销,成立国家内贸局。但这次机构改革和五年前撤销商业部时不同,连锁经营推进丝毫没有停顿。国家内贸局虽然大幅度精简,仍然设立营销改革司,专管连锁经营等流通方式改革。分管内贸局的吴仪国务委员,也指示继续推进连锁经营等流通改革。
  2002年1月,国务院在上海召开全国流通现代化工作现场会,上海华联、联华超市,北京物美集团,以及在农村开设网点的江苏苏果超市等连锁企业,作为先进典型在会上介绍经验。在参与起草吴仪国务委员在会上的讲话时,我建议把连锁经营作为流通改革的重中之重,得到领导赞成。吴仪同志代表国务院在大会上指出,要把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网上购物作为流通现代化的主要任务。
  此后多年,尽管流通主管部门历经多次机构改革,但这三项改革任务始终没有改变,连锁经营一直排在第一位。直到近几年,电子商务蓬勃兴起,成为新的增长点,国务院文件才把电子商务列为首位,连锁经营仍然作为流通改革和流通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任务。
  在农村发展连锁经营促进“三农”工作
  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连锁经营在城市发展很快,但农村始终是个空白。在中央农办工作的朋友告诉我,当时主管农村工作的温家宝副总理很关心这件事。2002年筹备全国流通现代化会议时,江苏省经贸委推荐了苏果超市在农村开设连锁店的材料。我马上去实地进行调研,并安排该企业在大会上介绍了经验。
  会后,我把苏果的材料送给了温家宝副总理,他立即作了批示,指出“在农村逐步发展连锁经营,不仅有利于开拓农村市场,而且有利于推进农业产业化。”
  通过推广苏果超市的经验,一些地方也开始试办农村连锁超市。2004年,我到山东进行调研,发现当地已有多家企业在农村发展连锁经营。回京后,我将调研报告送给了吴仪副总理和部党组,受到充分肯定。
  在财政部的支持下,2005年开始在全国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大力发展农村连锁经营。这项工作受到国务院领导同志和广大农村消费者的高度肯定,温总理多次批示,而且4次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作为一项部门提出的工作,受到国家如此重视,是非常罕见的事情。
  2005年7月,我将苏果超市的材料再次送给温总理。他非常高兴,批示“要大力推动企业特别是商贸企业开拓农村市场,在农村逐步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并明确指出“苏果超市的经验可以总结推广。”
  自2005~2013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结束,全国共开设农村连锁店69万个,覆盖了90%的行政村,新建、改造配送中心4565个。这项改革,有力地促进了“三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引进“业态”概念引导连锁经营健康发展
  长期以来,我国的零售企业营业形式单一,基本上都叫百货商店。改革开放后,各种各样的营业形式如雨后春笋,五花八门。不同的营业形式,在发展连锁经营时有没有差别?分类指导的问题,已经摆在面前。
  我在日本考察时,首次接触到“业态”这两个汉字,意思是用什么样的形式进行经营。经过反复研究,我在1994年3月于广州召开的连锁经营座谈会上,首次提出引进“业态”概念的建议。我当时说,“业态”是个日本词汇,与其相对应的是“业种”。“业种”指经营什么种类的商品,如百货、服装、食品、电器等;“业态”指用什么形式来经营,如百货商品既可以在柜台中卖,也可以开架售货;既可以在综合商场销售,也可以在专卖店中销售。业态的概念,适应了零售业多种形式发展的需要。从我国商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看,多种业态已经开始出现,很有必要引入这个概念。在日语中,这个词的汉字书写形式是“业态”二字,按照中文完全可以理解为“营业形态”的意思。我们建议,在没有找到更好的中文词汇之前,可以直接引入“业态”这个词汇。
  我的建议引起与会代表的热议,时任内贸部科技司司长的王晴还为我立了一个课题,给予经费支持。
  1996年1月,李岚清副总理在同内贸部领导谈到连锁经营时指出:“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要进一步下功夫提炼出若干要点,统一认识,让广大的从业人员掌握。”我所在的政策法规司起草了我国第一部连锁经营规章《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经李岚清同志亲自审阅同意后,1997年3月正式发布。文件中首次使用了“业态”概念,提出“连锁经营的形式,可在超级市场、便利店、专业店、综合商场等多种业态中实行。”
  1998年,国家内贸局发布了《零售业态分类规范意见(试行)》,确定了百货店、超级市场、大型综合超市、便利店、仓储式商场、专业店、专卖店、购物中心等主要业态。这是国内第一部业态规范性规章。
  令我没有想到的是,“业态”这个当时的临时用词越传越广,不仅在中央领导同志讲话中开始使用,而且出现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式文件中。
  积极开展连锁经营对外开放试点工作
  我国从1992年起开始进行零售业对外开放试点,允许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青岛、大连和五个经济特区,试办外商投资零售企业。由于连锁企业总部和门店之间带有批发性质,因此不在试点范围之内。
  1995年6月,国务院批准发布了《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把商业批发列入限制类开放的范围,即不允许外商独资,并要经过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批。根据这一政策变化,国务院决定由外经贸部和内贸部各试办一家中外合资合作连锁企业,即荷兰同中国土畜产进出口公司合资的万客隆仓储式超市,以及日本同中国糖酒公司合资的华堂洋华堂综合超市。
  美国沃尔玛公司是世界500强之首,当时准备同一家泰国公司合作,共同进入中国。我会见沃尔玛公司代表时,他们询问如果不同那家泰国公司合作,是否也可以进入中国?我表示当然可以,并欢迎沃尔玛进入中国,充分发挥全球第一零售企业的示范作用。后来,沃尔玛很快单独在深圳开了第一家中外合资的山姆会员店。
  我在工作中曾会见过沃尔玛公司的两任CEO,也曾多次去美国考察。沃尔玛的很多方面都给我留下深刻印象,其中最突出的有两点:一是沃尔玛公司的信息化管理,计算机房像个大型体育馆,空中有两颗专用卫星,运算能力仅次于美国航天局;二是世界第一的大公司,办公地点是平房,董事长办公室只有十几平方米。
  法国家乐福也是全球知名的大型连锁企业,他们进入中国的情况有些复杂。先是和台湾企业合作,利用对台资的优惠政策,以台商名义进入大陆开店,大大突破了政策限制。对这种违规行为,我国政府当然要进行整顿。一次,该集团董事长宣称要退出中国市场,吴仪同志询问我的态度。我说爱来不来,想进入中国市场的外商排成了队,我们不缺你这一个。后来看到吴仪同志批示,内容就是这个意思。我心里高兴了半天。当然,后来家乐福还是按照政策要求,进行了严格的整顿。我和家乐福公司的几任老总也都成了朋友,真是不打不成交啊!
  德国麦德龙秉承了德国公司的传统,一直是中规中矩,遵纪守法。他们开具的都是明细发票,从不写什么“办公用品”一类,无法钻报销的空子。吴仪同志多次表扬过这种做法,批评国内有些人,自己不守法还埋怨别人。2004年时,麦德龙申请在广东省东莞市开设一家分店。由于当时地级市对外资零售企业尚未开放,吴仪同志指示我研究一下。我考虑,麦德龙采用“现购自运”经营方式进行商品大包装,销售对象主要是中小零售商和个体经营户,经营业态兼有批发和零售的特点。根据我国入世承诺,2003年12月后已经取消合资批发企业的地域限制。后经报请国务院批准,允许麦德龙公司在东莞开设了分店,在合法依规的前提下,解决了外商连锁企业的关切问题。
  当前,连锁经营在国内发展如火如荼,不仅大中小城市四处开花,我在职时又通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把连锁经营推向农村市场。我高兴,我赶上了中国商业蓬勃发展的时代;我自豪,我为连锁经营在中国的发展尽了力!(作者系商务部原部长助理)

[责任编辑: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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